表达手法和表达方式是语文写作中两个密切相关但又有本质区别的概念,具体区别如下:
一、定义与范畴
表达方式 指作者根据表达需求选择的语言形式,属于文章整体的语言运用策略。 常见分类包括:
- 记叙:
叙述人物经历或事件发展过程(如《琵琶行》);
- 描写:通过语言刻画人物、环境或场景(如白描、烘托);
- 抒情:直接或间接表达情感(如借景抒情、托物言志);
- 议论:对事物发表观点和态度;
- 说明:解释说明事物特征或原理(如科学文章)。
表现手法 指作者在行文措辞和思想表达中运用的特殊技巧,用于增强语言表现力或塑造艺术效果。 常见类型包括:
- 修辞手法:
比喻、拟人、夸张、对偶等(如“春风又绿江南岸”);
- 结构技巧:悬念、伏笔、照应等(如《红楼梦》开篇);
- 抒情技巧:直抒胸臆、情景交融等。
二、核心差异
关注层面 - 表达方式:
关注语言形式的选择(如记叙文采用叙述方式);
- 表现手法:关注如何通过语言技巧实现特定表达效果(如用典增强文化底蕴)。
功能定位 - 表达方式:
是文章的基础框架,决定内容呈现方式;
- 表现手法:是语言的“调味剂”,用于提升感染力或深化主题。
三、常见混淆点
部分考生可能将“表现手法”误认为“修辞手法”,但两者范围不同:
修辞手法是表现手法的一部分(如比喻属于修辞),但表现手法还包括结构、抒情等技巧;
考试答题时,若题目要求分析“手法”,通常指表现手法;若强调“语言形式”,则可能涉及表达方式。
四、示例分析
以杜甫《登岳阳楼》为例:
表达方式:采用议论方式,通过“昔闻洞庭水,今上岳阳楼”表达历史与自然的哲思;
表现手法:运用夸张(“吴楚东南坼”)和对比(“玉门关”与“岳阳楼”)增强画面感。
综上,理解两者的区别需从定义、范畴和功能三个维度入手,并通过具体文本分析加深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