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没成本的计算公式根据应用场景和定义有所不同,以下是主要公式及说明:
一、基础计算公式
设备类资产沉没成本
$$
沉没成本 = 设备原值 - 累计折旧
$$
其中累计折旧计算公式为:
$$
累计折旧 = 设备原值 \times (1 - 净残值率) \div 预计使用寿命
$$
例如:
- 设备原值100,000元,预计寿命10年,残值率5%,则年折旧9,500元,6年后累计折旧57,000元,沉没成本为43,000元。
总成本类沉没成本
$$
沉没成本 = 投资额 - 可收回成本
$$
其中可收回成本包括出售资产收入等。
二、应用说明
设备类公式特点
该公式适用于固定资产(如设备)的沉没成本计算,通过原值减去累计折旧得出当前账面价值与市场价值的差额。
总成本类公式特点
适用于投资项目的总成本核算,需考虑所有投入资金与可回收金额的差额。
三、注意事项
沉没成本与机会成本的区别
沉没成本不可改变,机会成本是放弃其他选择的机会收益。
决策建议
在经济决策中,应关注边际成本与收益,而非沉没成本。例如,继续使用旧设备(沉没成本)可能低于购买新设备的边际收益。
以上公式适用于会计和经济学领域,具体应用时需结合资产类型和决策场景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