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引号的用法,综合权威资料整理如下:
一、引号的基本作用
直接引用 :标明行文中直接引用的话语;特殊含义:
通过反语、讽刺等修辞手法表达特殊含义;
特定称谓:
用于称代特定人物或事物(如“芦柴棒”“破茧成蝶”)。
二、引号与标点符号的搭配规则
独立引用
若引文完整且可独立成句,句号应放在引号内。例如:
> “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引用贾岛诗句)
非独立引用
引文作为句子的一部分时,句号应放在引号外或省略;
若引文结束前需停顿,则句号后不加标点符号。
嵌套引用
引号内需再引用时,外层用双引号,内层用单引号(如“鲁迅说:‘横眉冷对千夫指’”)。
三、其他注意事项
否定与讽刺:
用引号表示否定或讽刺时,引号内句号需移至引号外。例如:
> “王勃说得好——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讽刺语)
特殊场景
引号与括号搭配使用:括号用于注释说明,置于句首或句尾;
引号与破折号配合:破折号用于解释说明或语义转折。
通过以上规则,可有效规范引号与标点符号的搭配,提升书面表达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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