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艺术类平行志愿录取规则如下:
录取批次
艺术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1个“院校+专业”为1个志愿,设置35个志愿,不设调剂志愿。
艺术专科批:实行平行志愿,1个“院校+专业”为1个志愿,设置35个志愿,不设调剂志愿。
投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
艺术本科批:
1. 按考生文化成绩排序: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排序,文化课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专业省统考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排序。
2. 按考生文化成绩80%加专业成绩20%的综合成绩排序:计算公式为高考文化课成绩×0.8+专业省统考成绩×0.5,综合分保留两位小数后仍相同的,依次按照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排序。
3. 按考生文化成绩70%加专业成绩30%的综合成绩排序:计算公式为高考文化课成绩×0.7+专业省统考成绩×0.75,综合分保留两位小数后仍相同的,依次按照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排序。
4. 按考生文化成绩60%加专业成绩40%的综合成绩排序:计算公式为高考文化课成绩×0.6+专业省统考成绩×1,综合分保留两位小数后仍相同的,依次按照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排序。
5. 若院校未选择投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河南省将默认按照第5种办法,即“高考文化课成绩×0.5+专业省统考成绩×1.25”的公式计算投档排序成绩并进行投档。
艺术专科批:投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为高考文化课成绩×50%+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300×750×50%。
录取原则
平行志愿投档时,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和专业志愿,从高到低顺序进行录取,直到招生计划满额。
综合分保留两位小数后仍相同的,依次按照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排序。若仍有并列,则并列考生全部投档,由学校按照章程上规定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建议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充分了解各高校的招生章程和投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合理搭配志愿,以提高录取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