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音乐学院
音乐学、音乐艺术管理、音乐治疗、音乐教育
中国音乐学院
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管理、音乐教育师范
中国传媒大学
音乐学(音乐传播、音乐编辑)、录音艺术(录音工程、音响导演)
北京师范大学
音乐学(钢琴、声乐、琵琶、二胡、古筝、笛子)
首都师范大学
录音艺术
天津音乐学院
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商务与音乐传媒、音乐批评
沈阳音乐学院
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表演等
星海音乐学院
音乐学、音乐表演等
哈尔滨音乐学院
音乐学、音乐表演等
浙江师范大学
音乐学、音乐教育等
吉林艺术学院
音乐学、音乐表演等
厦门大学
音乐学、音乐表演等
这些学校通常在音乐类专业中采用“专过文排”的录取原则,即专业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各占一定比例(通常是各占50%),然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具体的录取比例和细则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考生查阅各学校的招生简章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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