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艺考综合分的计算方式如下:
音乐类、舞蹈类、表演类(戏剧影视表演)、美术类、设计类
综合成绩 = (文化成绩×40% + 省级统考专业成绩×60%)×2。
播音与主持类、书法类、戏剧影视导演
综合成绩 = 文化成绩 + 省级统考专业成绩。
舞蹈类、服装表演
综合成绩 = (文化成绩×30% + 省级统考专业成绩×70%)×2。
建议在准备艺考时,详细查阅当年的《湖北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因为具体比例和计算方式可能会有变动,以考试院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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