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艺考美术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录取原则
山东艺术学院:
雕塑、中国画:文化成绩达到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1.2倍,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绘画、动画:文化成绩达到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1.5倍,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文化成绩达到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2倍,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数字媒体艺术:文化成绩达到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校考专业成绩*30%+文化成绩*70%的综合分排序录取。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工艺美术、化妆美容设计:文化成绩达到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校考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的综合分排序录取。
美术学(师范类):文化成绩达到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文化成绩排序录取。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根据一志愿考生情况,划定文化最低控制线,划线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1.5,且根据招生计划及相关规定划定专业最低分数线。在此文化及专业最低分数线上的一志愿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遵循志愿,择优录取确定录取专业。校考专业成绩并列者,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
统考政策
2024年艺术类专业分为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舞蹈类、音乐类、播音与主持类、表(导)演类、戏曲类等7个类别。除戏曲类实行省际联考外,其他6个类别均实行省级统考。
省级统考成绩使用政策:除少数经教育部批准实行校考的专业及省际联考的戏曲类专业外,其他艺术类专业均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
综合成绩计算
美术与设计类:综合成绩按照文化成绩占50%,专业成绩占50%计算。具体计算办法为:综合成绩=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750/300×50%。
考试用具及要求
考试用纸:考试用纸为4开专用素描纸,由考点统一向考生提供。
其他用具:考试用笔、画板、画架及相关用具由考生自备。
考试要求:卷面上不得喷洒任何定画液体,不得污染、损坏不干胶考生信息条上的条形码和其他信息,不得携带任何参考资料和有记忆功能的电子产品进入考场,答题区域以外不得作画、污染、标记。其他要求按考场规则执行。
这些规则为山东省的美术考生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要求,帮助他们更好地准备和参加艺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