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艺术生的高考综合分计算公式如下:
音乐表演、音乐教育、戏剧影视表演、美术类、设计类专业
综合分 = (文化成绩 × 40% + 省级统考专业成绩 × 60%) × 2
播音与主持类、书法类、戏剧影视导演专业
综合分 = 文化成绩 + 省级统考专业成绩
舞蹈类、服装表演专业
综合分 = (文化成绩 × 30% + 省级统考专业成绩 × 70%) × 2
建议:
音乐表演、音乐教育、戏剧影视表演、美术类、设计类专业的考生需要同时关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并在计算综合分时乘以2。
播音与主持类、书法类、戏剧影视导演专业的考生只需将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相加。
舞蹈类、服装表演专业的考生则需要将文化成绩乘以30%和专业成绩乘以70%,再乘以2。
请根据最新的官方发布信息确认具体计算方式,因为每年的政策可能会有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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