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艺术生的高考分数计算方式如下:
音乐表演、音乐教育、戏剧影视表演、美术类、设计类
综合成绩 = (文化成绩 × 40% + 省级统考专业成绩 × 60%) × 2。
播音与主持类、书法类、戏剧影视导演
综合成绩 = 文化成绩 + 省级统考专业成绩。
舞蹈类、服装表演
综合成绩 = (文化成绩 × 30% + 省级统考专业成绩 × 70%) × 2。
建议在准备艺术高考时,详细查阅当年的《湖北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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