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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艺体类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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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艺体类录取规则综合多个权威信息源,主要包含以下要点:

一、录取原则

分数优先,志愿为序

考生需同时满足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及招生计划要求,按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课成绩排序。

专业调剂规则

- 若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 若考生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其他未录取满额的专业。

省内与省外差异

- 省内院校调档比例可在招生计划数的120%-140%范围内自主确定,未报专业按140%执行。

- 省外院校本科层次调档比例通常为120%,高职(专科)为110%,未报专业按比例补投。

二、文化课成绩要求

最低分数线:

需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专科录取控制线。

特殊类型招生:如编导类专业,文化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排序。

三、专业课成绩要求

统考科目:美术、设计、音乐等专业需达到省级统考合格分数线(如美术类本科200分,专科165分)。

校考科目:部分专业(如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需通过学校面试或专业测试。

四、其他注意事项

体检与政审:

需通过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艺术类考生可能需参加专业校考。

录取批次:

实行分批次录取(艺体专科、高职专科、对口高职等),各省按省级招生计划执行。

违规处理:

提供虚假材料、替考等违规行为将取消录取资格。

五、示例排序规则(以综合成绩为例)

综合分计算公式:

$$

综合分 = \frac{专业总分}{专业满分} \times 60 + \frac{高考文化总分}{高考文化满分} \times 40

$$

(适用于不分文理科的专业)

以上规则综合了近年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的官方文件,具体以当年最新招生简章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