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三好学生的评选标准通常包含思想品德、学习能力、身体素质三个核心维度,具体要求如下:
一、思想品德方面
政治素养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
道德品质
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诚实守信,具有良好行为习惯。
社会实践
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志愿服务、科技创新等,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
二、学习能力方面
学业成绩
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异,综合测评排名在本校前5%以内(具体比例可能因地区或学校调整)。
综合素质
勤于思考,善于创新,积极参加综合实践活动,综合素质评价连续多个学期为优秀等级。
三、身体素质方面
健康标准
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体质健康水平为良好以上,具有健康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素质。
文体活动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文娱活动,具有健康向上的审美情趣。
补充说明
评选流程: 省级名额通常按学生规模分配,学校组织初评,省级教育厅复核后确定获奖名单。 荣誉记录
不同省份或学校可能对具体指标有微调,建议以当地最新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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