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兴,则法治兴;法治兴,则国家兴。——江平
中国律师的辩护领地,风能进、雨能进,警察不能进!——陈有西
律师是一个看起来很美、说起来很烦、听起来很阔、做起来很难的职业。——巩沙
法律决非一成不变的,相反地,正如天空和海洋因风浪而起变化一样,法律也因情况和时运而变化。
宪法创制者给我们的是一个罗盘,而不是一张蓝图。
律师是法律最理想、最无可指责的解释者。
尽量大可能把关于他们的意志的知识散布在人民中间,这就是立法机关的义务。
法律是人民意志的自由而庄严的表现。
宪法是一个无穷尽的、一个国家的世代人都参与对话的流动的话语。
律师要具有哲人的智慧,诗人的激情,法学家的素养,政治家的立场,四者统一于科学的使命和职业良心与社会正义之中。
受仁之托,忠仁之事!
重在事实与理由的阐述,重在证据的展示与陈述,莫与法官宣读法律某条某款!
有理不在言高,有据重在客观实证。
石以砥焉,化钝为利;法以砥焉,化愚为智。
法律是人民意志的自由而庄严的表现。
法律是人类为了共同利益,由人类智慧遵循人类经验所做出的最后成果。
不管会引起人们怎样的误解,法律的目的不是废除或限制自由,而是保护和扩大自由。
自由不是无限制的自由,自由是一种能做法律许可的任何事的权力。
立善防恶谓之礼,禁非立是谓之法。
法律的基本原则是:为人诚实,不损害他人,给予每个人他应得的部分。
法律一旦成为人们的需要,人们就不再配享受自由了。
一切法律都是无用的,因为好人用不着它们,而坏人又不会因为它们而变得规矩起来。
法律不负杀人的责任,也就像这责任不应该使枪刀担负一个样。
法律的生命不是逻辑而是经验。
法律总是要遇到立法者的感情和成见的。
救济走在权利之前,无救济即无权利。
当秩序成了混乱的时候,就不得不用混乱来维持秩序,拯救法律了。
在个人自己的案件中或是他所看到的案件中不能有疏忽,因此执法从来不能疏忽。
像房子一样,法律和法律都是相互依存的。
奇特几乎总能提供一种线索。一种犯罪越是普通,越是不具特点,就越难以查明。
31. 法律职业的社会地位是一个民族文明的标志。
32. 在一千磅法律里,没有一盎司仁爱。
33. 法律研究的目的是一种预测,即对公共权力通过法院的工具性的活动产生影响的预测。
34. 新法优于旧法。
35. 后颁布的法律是有效的法。
36. 时间确定行为。
37. 市民法原则不可变通。
38. 神圣约法不可变通。
39. 公法不得被私人简约变通。
40. 法律可禁止实施某一行为,但如果行为已实施,则不予撤销。
41. 法律考虑激愤者,激愤者却不考虑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