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需遵循以下核心原则,结合国家政策、地方条例及实践经验综合归纳如下:
一、基本方针
森林防火: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强调通过科学预防减少火灾发生,火灾发生后则需立即扑救以控制蔓延。
草原防火:
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既注重火灾预防,也强调火灾发生时的及时扑救。
二、核心原则
以人为本、生命至上 始终将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依法治火
严格贯彻《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森林防火条例》和《草原防火条例》,落实分级负责制,确保防火工作有法可依。
防未、防危、防违
防未: 通过隐患排查、火源管理、宣传教育等手段,消除火灾隐患。 防危
防违:严查违规用火、野外用火等行为,杜绝火灾源头。
打早、打小、打了
早期发现火情后立即扑救,控制火势蔓延;对初起火灾进行专业扑救,彻底消灭余火,防止复燃。
三、管理措施
属地管理
明确地方各级政府及部门的防火责任,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机制。
专业队伍与群防群治结合
建立专业扑火队伍,同时发动群众参与防火宣传和初期扑救。
科学扑救
根据火势特点选择扑救方式,如使用灭火器、沙土等,避免盲目扩大火势。
四、公众责任
安全用火
遵守用火规定,禁止在禁火区用火,野外用火需采取防护措施。
应急处理
熟悉火灾报警流程,掌握基本灭火技能,发现火情后立即报警并疏散周边人员。
通过以上原则的综合实施,可有效降低森林草原火灾风险,保障生态安全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