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登记表中的奖惩情况需根据个人实际经历如实填写,主要分为以下两类:
一、奖励情况
学业类奖励 - 国家级、省级、市级奖学金
- 校级奖学金(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
- 成绩优秀奖、创新奖、竞赛获奖(如国际奥数、学科竞赛)
社会实践类奖励
- 社会实践优秀个人/团队奖项
- 志愿服务表彰、社会工作突出贡献等
其他奖励
- 艺文体育类奖项(如运动会冠军、文艺演出获奖)
- 研究成果奖、专利授权等
填写建议: 按时间顺序排列,先写分量大的奖项(如奖学金),再写其他。若无奖励,可填写“无”或留空。 二、处分情况纪律处分
- 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
- 需注明处罚单位、时间及原因
其他处罚
- 参与违法组织、极端宗教活动等
填写原则:
若无处分,务必填写“无”;若存在处分,需如实描述处罚过程及影响。
三、注意事项
真实性:
所有信息需与档案、证书保持一致,虚假内容可能影响信用记录;
完整性:
若无显著奖惩,可保留空项,但建议在自我鉴定中补充说明;
时效性:
奖项需在有效期内(如奖学金通常有年限要求)。
建议填写前仔细阅读学校要求,必要时咨询辅导员以确保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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