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6年至1860年,中国与列强签订了多份不平等条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天津条约》(1858年)
签订背景 英法联军在1858年攻占天津,迫使清政府签订《天津条约》。
主要内容
割地赔款: 中国割让香港岛给英国,并赔偿英法2000万两白银。 开放口岸
关税协定:协定关税,中国海关失去自主权。
传教权:允许外国传教士在中国传教。
二、《北京条约》(1860年)
签订背景 1860年10月,英法联军攻占北京,清政府被迫签订《北京条约》。
主要内容
割地赔款: 割让九龙半岛南端一区给英国,并赔偿英法各800万两白银。 增开通商口岸
允许华工出国:准许英法招募华工出国。
宗教与司法特权:扩大外国人在华宗教、司法等特权。
三、《中俄北京条约》(1860年)
签订背景 沙俄在《瑷珲条约》基础上进一步要求,迫使清政府签订《中俄北京条约》。
主要内容
割地: 割让黑龙江以北、乌苏里江以东约40万平方公里的领土给俄罗斯。 增开通商口岸
赔款:赔偿沙俄200万两白银。
四、《中法北京条约》(1860年)
签订背景 与《中英北京条约》同时签订,涉及法国在华利益。
主要内容
割地赔款: 割让越南北部及南海诸岛给法国,并赔偿200万两白银。 开放口岸
总结
这一时期签订的条约标志着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进一步加深。列强通过这些条约割占中国大量领土、索取巨额赔款,并获取了广泛特权,严重损害了国家主权和民族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