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说《敬山水》中,男主角和女主角不能在一起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家庭背景差异:
女主角简幸因为家庭原因自卑,特别是由于一笔讹来的赔偿金使得她得以搬家上了初中,这在简幸看来造成了双方的不平等。
女主角的自卑心理:
简幸的自卑不仅源于家庭,还源于那笔赔偿金,这使她始终觉得自己配不上男主角,甚至不敢靠近和表达自己的情感。
男主角的态度:
男主角徐正清并没有对简幸产生特殊的感觉,他只是把她当作普通同学,甚至在某些时候还刻意询问其他事情,没有意识到简幸对他的感情。
女主角的心理负担:
简幸的父亲残疾,而她的母亲为了钱将父亲被撞的事情栽赃到男主角的母亲身上,讹了男主角家一笔钱。简幸知道真相后,一直活在自责和愧疚中,每当她和男主角的关系更进一步时,这种负罪感就变得更加沉重。
社会现实压力:
小说的现实描写使得暗恋变得艰难,很少有人能够等到对方,更多的情况是暗恋的那个人从头到尾都不知道。简幸的暗恋之路充满了痛苦和挣扎,最终她也没能扛过病痛,没有实现真正的自由。
综上所述,由于这些复杂而现实的原因,男主角和女主角在小说《敬山水》中最终没有能够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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