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的标点符号使用需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使用书名号
当产品名称属于正式出版作品(如书籍、电影、电视剧等)时,应使用书名号标注。例如:《哈利·波特》系列、《红楼梦》等。
使用双引号
若产品名称为品牌名、特定称谓或非正式出版作品,需使用双引号。例如:苹果(Apple)、"特斯拉"(Tesla)。
补充说明
若产品名称中包含引号(如“渤海2号”钻井船),内部引号仍使用双引号,外部书名号使用单书名号(如《关于“渤海2号”钻井船翻沉事故的检讨报告》)。- 避免混用书名号和双引号,以免造成混淆。
参考规范
依据《标点符号用法》(GB/T 15834-2011),书名号和引号的使用需严格区分其适用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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