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立信的文言文节奏划分如下:
原文:商鞅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己,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节奏划分:
1. 商鞅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己,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
2. 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
3. 卒下令。
解释:
第一句:商鞅的变法法令已准备完毕,但尚未公布,担心百姓不信,于是立木为信。
第二句:他先以十金为诱饵,但无人敢行动,后提高奖励至五十金,终于有百姓尝试并得到奖励,从而证明法令的可靠性。
第三句:最终商鞅颁布法令,推行变法。
通过这种节奏划分,可以清晰地看到商鞅通过“立木为信”的策略,逐步建立民众对变法的信任,为后续变法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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