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本质与价值
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非逻辑
罗翔强调,法律需要通过实践不断积累经验,才能形成有效的社会规范。
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
法律为道德底线,但仅能保障基本秩序;真正的道德追求需超越法律范畴。
法律不是冷冰冰的规则,而是有温度的生活指南
法律应体现人性关怀,成为维护社会公平的温暖力量。
二、司法独立与公民责任
司法要倾听民众的声音,但必须超越偏见
司法应尊重民意,但需以专业判断维护公正,避免舆论左右。
真正的自由是自律的自由
真正的自由需通过自我约束实现,而非无节制的放纵。
法律面前,我们都是孩子
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需以谦逊态度对待法律权威。
三、人性与法治
人心隐藏着整个世界的败坏
法治需基于对人性阴暗面的认知,通过教育引导建立良知。
认知的局限比无知更可怕
偏见往往源于无知,但会强化错误判断,需通过理性思考突破。
用良知驾驭法律,而非法律蒙蔽良知
司法者应坚守道德底线,让法律成为正义的实现工具。
四、人生哲学
人生最大的痛苦在于知道与做到之间
理念与行动的鸿沟难以跨越,需通过实践克服知行障碍。
接受有限性,追求无限可能
认识自身局限,才能在有限条件下创造更大价值。
快乐有质与量之分
体现尊严的快乐(如自律、创造)才是高级的,需通过努力实现。
这些语录凝聚了罗翔对法律、社会与人性的深刻洞察,既具理论深度,又蕴含实践智慧,值得反复研读与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