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组织机构
村“两委”领导班子团结、务实,符合“五个好”条件,具有较强的号召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群众拥护。
成立有相应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组织,班子成员责任、分工明确。
制定有具体工作方案,近期发展规划有整体规划图。
经济建设
各村有主导产业,参加户数占全村总户的60%。
农村剩余劳动力培训完成20人。
农民人均纯收入比上年增长9%。
完善农业基础设施,例如农田水利、渠道、排灌设施等。
推行科学化的种植技术,提高农作物产量和质量。
发展现代畜牧业和渔业,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和生态农业建设。
大力发展产业扶贫,支持建设农村产业园区和农村电商等。
加强社会保障,包括医疗、养老、住房等方面的保障。
基础设施
原有村内主要街道油面宽不少于3米,新规划道路不窄,主干道两边整洁卫生,无建筑材料乱堆乱放现象,并能很好地对道路两边进行绿化,对墙体美化照白,有合理化的垃圾池、公厕,街道两侧排水沟通畅。
公共基础设施完善,民居建设整齐有序,管理有效,无“空心村”现象。
完成户户通。
沼气建设不低于1/3户,二年内全部完成完全饮用水,90%以上的农户用上自来水。
社会公益
社会保障救助体系完善,困难户、五保户的应保问题得到较好解决,60岁以上失地老人补助按照规定享受率达100%。
村内卫生室符合省定标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达100%。
文化建设
具体标准未详细列出,但通常包括农村文化设施的建设和农民文化生活的丰富。
乡风文明
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
通过农民辛勤劳动和国家政策扶持,明显改善广大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整体面貌。
村容整洁
展现农村新貌的窗口,实现人与环境发展的必然要求。
重点突出民居房改造、进村入户硬板路建设、庭院绿化、垃圾处理和村庄美化、亮化工程。
管理民主
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村民自治制度更加完善,农民民主权利得到切实保障。
这些标准涵盖了新农村建设的多个方面,旨在通过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