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艺术类别的填写,需根据个人报考的专业方向选择相应的类别,并确保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分类标准一致。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艺术类别分类标准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艺术类别主要分为以下10类:
音乐类 包括音乐表演(声乐/器乐)、音乐教育等方向,需选择唱法或乐器种类。
声乐类考生可兼考音乐教育类(声乐主项),器乐类考生可兼考音乐教育类(器乐主项)。
舞蹈类
覆盖中国舞、民族舞、现代舞等方向,需选择具体舞种。
美术与设计类
包括视觉传达、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等方向。
戏剧影视表演类
涵盖戏剧、影视表演、影视导演等方向。
服装表演类
专注于服装设计、舞台表演等方向。
戏剧影视导演类
需具备导演专业能力。
播音与主持类
包括电视主持、广播主持等方向。
书法类
专注于书法创作与研究。
戏曲类
涵盖京剧、越剧、黄梅戏等传统戏曲方向。
二、填写注意事项
类别选择
根据《专业目录》中的具体名称选择,如“音乐表演类(声乐)”“舞蹈类(中国舞)”等。
不可兼报不同艺术类别,需在10个类别中选择1类。
兼考资格
音乐表演类考生可兼考音乐教育类(声乐/器乐主项),但需在“声乐/器乐副项”中再选1项。
其他类别考生一般无法兼考其他类别。
统考要求
音乐、舞蹈类考生需在“声乐/器乐、舞蹈艺术统考细项”中分别填报。
涉及打击乐器的考生需具体填报两种不同乐器。
文科/理科区分
艺术类高考分为艺术文科和艺术理科,需根据文化考试科目选择填写。
三、示例参考
音乐表演(声乐): 选择“音乐表演类(声乐)”,兼考音乐教育类(声乐主项)时需再选副项。 舞蹈(中国舞)
美术与设计类:选择“美术与设计类”。
四、填报时间要求
需在高考报名时按照当地教育考试院的要求完成填报,逾期可能影响报名资格。
建议考生仔细阅读《专业目录》及本省《招生计划手册》,确保选择准确。如有疑问,可咨询学校招生办或教育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