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艺术生的高考分数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 = 文化成绩 × 40% + 专业考试成绩 × 60%
文化成绩包括语文、数学和外语三门科目成绩,每门科目满分为150分,总分为450分。
专业考试成绩为考生在所报考专业的专业课考试成绩,满分为600分。
最终的综合成绩为满分1050分。
美术类综合分 = 考生总分 × 50% + 专业分 × 7.5 × 50%
专业分满分300分,按照满分750分折算,再乘以75%。
音乐类综合分 = 考生总分 × 50% + 专业分 × 7.5 × 50%
专业分满分300分,按照满分750分折算,再乘以75%。
舞蹈、时装表演、影视表演类综合分 = 考生总分 × 40% + 专业分 × 7.5 × 60%
专业分满分300分,按照满分750分折算,再乘以60%。
播音主持类综合分 = 考生总分 × 80% + 专业分 × 7.5 × 20%
专业分满分300分,按照满分750分折算,再乘以20%。
摄制、编导类综合分 = 考生总分 × 100%
专业分满分300分,按照满分750分折算,再乘以100%。
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舞蹈类、表(导)演类、音乐类等省级统考综合成绩 = 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 × 0.5 + (专业成绩 ÷ 专业满分) × 750 × 0.5
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播音与主持类省级统考综合成绩 = 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 × 0.7 + (专业成绩 ÷ 专业满分) × 750 × 0.3
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建议:
具体的计算方法可能会因年份和考试院的政策调整而有所不同,建议考生在备考时仔细查阅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最新公告和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