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中考艺术特长生的加分政策如下:
加分标准
一等加分:20分
二等加分:15分
三等加分:10分
四等加分:5分
加分对象
参加艺术类项目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
上海市学生艺术团的优秀团员,并且团籍档案完整、连续团龄2年以上。
申请条件
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当年度被评为上海市学生艺术团各分团队优秀团员。
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对于经市教委批准招收文艺特长生的学校,招收上海市学生艺术团重点团的优秀团员,在该校录取分数线下20分内可送档录取(不含“零志愿”和“名额分配”招生)。
其他加分项
参加规定的义务劳动、社会实践等活动的考生,可以获得加分。
获得上海市各级文化比赛市级、区级以上奖项的考生,可以在基础分的基础上获得3-10分的奖项加分。
建议:
艺术特长生应关注市教委发布的最新政策,确保自己符合加分条件。
提前准备并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包括成绩单、获奖证书、团籍档案等。
多参加校内外的文艺活动和社会实践,以积累更多的加分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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