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高职专科的填报规则如下:
填报时间
艺术生如果没有被本科院校和专业录取,还可以在专科批次中继续填报志愿,按照专科批次填报的时间进行填报即可。
志愿设置
高职专科提前批: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分为音乐类、音乐类(音乐表演)、舞蹈类、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表(导)演类(服装表演)、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9个招考类别或方向。
各设置15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不设院校和专业调剂表态栏。
高职专科批:
设置10个学校平行志愿。
每个学校志愿设6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志愿。
普通类、体育类、艺术类专科批次均实行平行志愿方式。其中,普通类设置4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体育类、艺术类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投档规则
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
统考院校(专业)投档总分750分,以普通高考文化课总分和省统考分数合成的总分排序情况投档。
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50%+省统考成绩×2.5×50%。
播音与主持类:
统考院校(专业)投档总分750分,以普通高考文化课总分和省统考分数合成的总分排序情况进行投档。
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60%+省统考成绩×2.5×40%。
投档录取:
使用全区艺术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组实行平行志愿,对高考总分和相应科目全区艺术统考成绩均上线的考生,按综合分投档。
综合分计算公式为:综合分=高考总分×50%+艺术统考成绩×(750/300)×50%。
对高考总分和艺术统考成绩均上线的考生,按综合分,分专业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分高者排在前面,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按考生高考总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
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院校按照招生章程公布的原则决定。
注意事项
考生须根据自己的报考科类选择符合选考科目要求的院校专业组(或专业)填报。
在同一次填报的同一批次的所有志愿中,考生只能填报同一个专业类(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的志愿,不得混报。
艺术类专业采取以统一高考为基础、省级统考为主体,依据高考文化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
建议:
艺术类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充分了解各批次的志愿设置和投档规则,合理选择院校和专业,确保志愿的有效性和梯度性。
同时,考虑到艺术类专业与普通类专业的不同录取规则,建议艺术类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可以同时填报艺术类和普通类志愿,以增加录取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