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导专业的录取原则主要有以下几种:
按专业成绩录取
大多数艺术类院校编导类专业采用这种方式,即文化分数过省提档线后,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部分院校还要求考生的文化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份相应录取批次最低控制线的一定比例。例如,北京电影学院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的录取原则是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85%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按文化成绩录取
在文化成绩过线、专业合格的情况下,按文化成绩的高低进行录取。例如,南京艺术学院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录取原则是,外省考生的录取原则是,省统考及校考专业成绩双合格,文化分达到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控制线的90%,按文化成绩录取。
按综合成绩录取
取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一定的比例,按综合分数由高到低进行录取。这种方式近年来在艺术类院校越来越普遍。例如,有的院校会按照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各占50%的权重计算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满分×100×5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100×50%),然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专业课优先
在考生的文化课分数到达了所在生源地的艺术生本科投档线后,按照专业课排名由高到低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较高的考生。
文化成绩+专业分综合排序
编导专业在一般院校中的录取规则是,部分学校会按照文化分+专业分的综合分来录取学生,文化分和专业分各自占一定比例。例如,有的院校会按照文化折算分(文化成绩÷生源省份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和专业成绩进行综合排序,若考生排序成绩相同,再按专业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统一按照高考录取原则
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规定,统一按照本省的高考录取考试分数线及录取办法确定录取分数线,均以本省招生录取考试分数线为标准。在编导类专业中,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按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考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考试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高低确定先后顺序。
综上所述,编导专业的录取原则主要依据考生的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不同的院校会有不同的具体要求和计算方式。建议考生在报考前仔细阅读目标院校的招生简章,了解其具体的录取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