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音乐艺术生的分数计算方式如下:
音乐表演类
器乐方向:总成绩 = (乐理与听写得分×15% + 视唱得分×5% + 器乐得分×80%)×3,四舍五入取整数计分。
声乐方向:总成绩 = (乐理与听写得分×15% + 视唱得分×5% + 声乐得分×80%)×3,四舍五入取整数计分。
音乐教育类
总成绩 = (乐理与听写得分×15% + 视唱得分×5% + 主项得分×55% + 副项得分×25%)×3,四舍五入取整数计分。
综合分计算(适用于音乐类专业):
总分 = 文化课成绩×40% + 术科统考成绩×2.5×60%。
建议考生在备考期间仔细阅读相关政策文件,并咨询专业教师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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