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知者无罪”的下一句是 “闻者足戒”,二者合起来构成完整表述,出自《诗经·周南·关雎·序》。其完整表述为:
> 无知者无罪,闻者足戒。
解释:
“无知者无罪”:指因缺乏知识或经验而无意中触犯法律或规则,不应承担刑事责任;
“闻者足戒”:强调听到他人经验或教训后应引以为戒,避免重蹈覆辙。
补充说明:
这一表述常被误用为对违法行为的免罪辩护,但法律原则是“知法者无罪,违法者必究”。法律责任的判定基于行为人的主观认知和客观行为,而非单纯依赖知识水平;
例如“徐闻菠萝”事件中,果农因对电商规则的无知导致损失,属于民事纠纷而非刑事犯罪,体现了“无知不免责”的法律逻辑。
声明:
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