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艺术类录取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艺术特长考试成绩:
考生需要参加陕西省组织的艺术特长考试,并根据考试成绩进行评定。艺术特长考试包括绘画、音乐、舞蹈、表演等专业技能测试和文化课考试。
文化课成绩:
除艺术特长考试成绩外,艺术类考生还需参加统一的文化课考试,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文化课成绩会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专业考试成绩:
如果考生报考具体的艺术类专业,还需要参加该专业的专业考试,如声乐、器乐、舞蹈、戏剧表演等。专业考试成绩将作为录取时的重要评定标准。
综合素质评定:
综合素质评定主要包括考生的个人综合素质、综合能力和艺术潜质。评定的内容包括考生的综合素质评分、艺术潜质评分、综合能力评分等。
平行志愿录取:
陕西省一般采用平行志愿录取方式,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意愿和成绩选择多个学校和专业进行志愿填报。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和综合排名进行录取安排。
录取顺序:
艺术类专业录取在单设本科批次录取前完成,按照艺术类本科A段、B段、C段;艺术类专科A段、B段的顺序依次投档录取。未被艺术类专业录取的考生,可根据本人成绩参加提前批次之后相应批次的录取。
文化课成绩要求:
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在仅保留一个普通本科批次的省份,原则上不低于合并后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舞蹈类和戏曲类专业、表(导)演类的表演专业、音乐类的音乐表演专业可适当降低要求。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普通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
校考院校:
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省级统考成绩合格且达到学校划定的成绩要求基础上,依据考生志愿、校考成绩择优录取。可探索制定高考文化课成绩破格录取办法。
综合以上信息,陕西省艺术类录取原则涵盖了艺术特长考试、文化课考试、专业考试、综合素质评定、平行志愿录取、录取顺序、文化课成绩要求以及校考院校等多个方面。具体的录取规则可能会根据不同学校、不同专业以及具体年份的招生计划而略有差异。建议考生在填报志愿前,仔细查阅相关院校的招生简章和录取规则,以确保准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