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艺术生分数计算公式根据专业类别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音乐类(含音乐表演、音乐教育方向) 综合成绩 = 文化成绩×40% + 省级统考专业成绩×60%×2
例如:文化成绩600分,专业成绩90分,则综合成绩 = 600×40% + 90×60%×2 = 558分。
舞蹈类
综合成绩 = 文化成绩×30% + 省级统考专业成绩×70%×2
例如:文化成绩600分,专业成绩90分,则综合成绩 = 600×30% + 90×70%×2 = 654分。
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方向)
综合成绩 = 文化成绩 + 省级统考专业成绩
例如:文化成绩600分,专业成绩90分,则综合成绩 = 600 + 90 = 690分。
戏剧影视导演方向
综合成绩 = 文化成绩 + 省级统考专业成绩
例如:文化成绩600分,专业成绩90分,则综合成绩 = 600 + 90 = 690分。
服装表演方向
综合成绩 = 文化成绩 + 省级统考专业成绩
例如:文化成绩600分,专业成绩90分,则综合成绩 = 600 + 90 = 690分。
播音与主持类、书法类
投档成绩 = 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 + 省级统考专业成绩
例如:文化成绩600分,专业成绩90分,则投档成绩 = 600 + 90 = 690分。
二、投档成绩计算公式(部分专业)
美术学类、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表演专业)
投档成绩 = [(高考总分 + 政策性加分)×40% + 专业统考成绩×60%]×2
例如:高考总分700分,政策性加分20分,专业成绩90分,则投档成绩 = [(700+20)×40% + 90×60%]×2 = 732分。
舞蹈学类
投档成绩 = 省级统考专业成绩(按分数排序投档)。
三、注意事项
文化成绩要求: 若文化考试中某一科成绩为0分,该考生成绩将视为无效,需参加补考。- 录取原则
以上公式及规则综合了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近年发布的政策文件,供考生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