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艺体类分数计算方式根据专业类别有所不同,且部分专业类别存在近3年调整。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主要类别及比例(统考成绩为主)
美术类专业 综合分数 = 专业成绩 × 70% + 文化成绩 × 30%
*自2023年起,影视戏剧表演类、服装表演类也采用此比例*。
文学编导类
综合分数 = 专业成绩 × 30% + 文化成绩 × 70%。
书法类
综合分数 = 专业成绩 × 40% + 文化成绩 × 60%。
舞蹈类
传统舞蹈/民族舞蹈: 综合分数 = 专业成绩 × 80% + 文化成绩 × 20% 现代舞/影视戏剧表演类
二、其他注意事项
文化成绩:以高考文化课总成绩(满分600分)为基准,部分专业(如舞蹈类)有20分的政策性加分。
总分计算:艺体类考生以综合分数从高到低录取,若综合分数相同,则按文化成绩排序。
三、示例计算(以美术类为例)
若某考生专业成绩为550分,文化成绩为500分,则综合分数为:
550 × 70% + 500 × 30% = 385 + 150 = 535分。
建议考生以当年最新招生简章或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文件为准,不同年份或专业可能存在微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