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艺术生平行志愿录取规则如下:
一、录取批次与志愿设置
分批次录取 - 艺术类分为本科批(含普通类和专项计划)和专科批,均实行平行志愿。
- 本科批设置35个志愿,专科批同样为35个志愿,均不设调剂志愿。
志愿填报要求
- 每个志愿为“院校+专业”组合,考生最多可填报8个院校,每个院校最多填报3个专业。
二、录取规则与流程
投档分数线
- 考生需同时满足文化课成绩达到普通类二本线、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等要求。
- 录取线采用分专业组方式,各专业组按招生计划录取,专业组内按分数从高到低录取。
综合成绩计算
- 投档排序成绩计算方式分为三种:
1. 基础分排序: 文化课成绩×100%; 2. 文化+专业分排序
3. 文化+专业+单科排序:文化课成绩×70% + 专业省统考成绩×30% + 必考单科成绩×10%。
- 综合分保留两位小数,若分数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成绩。
录取原则
- 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录取时遵循“分数优先、专业优先”原则;
- 若考生被多个院校录取,则按志愿顺序录取,未被录取考生可参加第二批平行志愿。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专业要求
- 部分专业需满足专业省统考成绩排名或单科成绩要求,且文化课成绩需达到相应分数线。
录取后调整
- 录取后不可更改志愿,但未被录取考生可参与第二批平行志愿录取。
以上规则综合了河南省近年招生政策,考生需结合自身成绩与志愿填报策略,确保符合专业录取门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