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艺术生的高考总成绩通常由 艺术分和文化分按一定比例折算后相加得出。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广播电视编导类
总成绩 = 文化课成绩 × 60% + 广播电视编导术科统考成绩 × 2.5 × 40%。
播音与主持类
总成绩 = 文化课成绩 × 60% + 播音与主持类术科统考成绩 × 2.5 × 40%。
音乐、美术、书法、舞蹈类
综合分 = 考生总分 × 50% + 专业分 × 7.5 × 50%。
此外,对于不同艺术类别,术科统考成绩的权重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舞蹈、影视表演、时装表演类:
综合分 = 考生总分 × 40% + 专业分 × 7.5 × 60%。
建议艺术生在备考时,仔细查阅当年的招生简章,了解具体的艺术分和文化分的权重比例,以便更准确地计算自己的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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