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书法艺考生的录取规则如下:
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
书法类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为普通类一段线的75%。
综合分数计算
书法类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40%、文化成绩占60%计算。
综合分折算公式为:综合分 = 专业成绩 × 750 / 100 × 40% + 文化成绩 × 60%,综合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投档原则
山东省内考生报考书法类各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按综合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若考生投档成绩及志愿相同但不能全部投档时,则比对文化成绩位次,高者在前。
校考要求
2024年起,不再跨省设置校考考点,所有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均在学校所在地组织。
其他要求
考生须达到所在省份教育招生主管部门认可的书法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并且文化成绩达到相应层次和专业类别的最低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综上所述,山东书法艺考生的录取主要依据综合成绩(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按比例合成),且文化课成绩需达到普通类一段线的75%。录取过程中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若出现投档成绩及志愿相同的情况,则文化成绩位次高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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