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艺术类专业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如下:
音乐类、舞蹈类、表演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
综合分 = 高考总分 × 50% + 专业省级统考成绩 × 2.5 × 50%。
播音与主持类
综合分 = 高考总分 × 80% + 专业省级统考成绩 × 2.5 × 20%。
具体解释:
高考总分:指考生在高考中的总成绩。
专业省级统考成绩:指考生参加所在省份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所获得的成绩。
综合分:艺术类专业综合成绩,满分为750分。
建议:
考生在准备艺术类专业考试时,应充分了解并掌握所在省份的艺术类专业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和标准,以便更准确地评估自己的录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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