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师范学院音乐类公费师范生的录取原则如下:
一、录取依据
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双过线 需同时满足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音乐类公费师范生投档控制分数线。
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 音乐学专业: 按文化成绩50% + 专业成绩50%的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 = 文化成绩 \times 50\% + \frac{专业成绩}{专业满分} \times 高考文化课满分 \times 50\%$$ - 其他音乐类专业(如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等)
二、录取规则
分专业执行
不同音乐类专业(如音乐学、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等)采用差异化录取规则,具体以当年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分数排序原则
- 综合成绩优先: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 单科成绩辅助:若综合分相同,依次比较语文、数学等单科成绩。
其他注意事项
- 具体专业要求以《洛阳师范学院2024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为准;
- 不限单科成绩,但部分专业可能对语数英有隐含要求。
三、监督机制
录取工作接受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声明:
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