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艺术类录取顺序根据学历层次和分数段进行划分,具体规则如下:
一、本科阶段录取顺序
艺术类本科A段 录取对象为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采用 梯度志愿模式
,考生填报2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1个专业志愿,且设置专业调剂表态栏。
艺术类本科B段
包括省内院校(不含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省外院校申请参加本段录取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实行 平行志愿模式,考生填报2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可设1-2个专业志愿。
艺术类本科C段
覆盖除A、B段之外的所有艺术类本科院校及专业。采用 梯度志愿模式,同样设置2个院校志愿,1个专业志愿,不设调剂表态栏。
录取原则: 先录取A段考生,再录取B段,最后录取C段; 同分考生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排序,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 若文化课成绩相同,A段考生优先于B、C段,B段优先于C段。 二、专科阶段录取顺序艺术类专科A段
录取规则因专业类型不同而有所差异:
- 播音编导类专业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从高到低录取,位次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排序;
- 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等专业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排序。
艺术类专科B段
录取对象为省内院校(不含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的美术类专科专业,以及省外院校申请参加本段录取的美术类专科专业。采用 平行志愿模式,考生填报2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可设1-2个专业志愿。
录取原则:
先录取A段考生,再录取B段;
同分考生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排序,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
三、补充说明
艺术类本科C段、专科B段未完成招生计划时,可通过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未被艺术类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提前批次或普通本科后续批次的录取。
以上规则综合了历年招生政策,考生需根据自身分数段和志愿填报策略进行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