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播音与主持专业综合分计算方式如下:
一、综合分构成
综合分由 文化课成绩和 省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具体公式为:
$$
\text{综合分} = \text{文化课成绩} \times 60\% + \text{省统考成绩} \times 2.5 \times 40\%
$$
即文化课成绩占60%,省统考成绩占40%,但省统考成绩需乘以2.5作为权重。
二、分值说明
文化课成绩 以普通高考文化课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为计算基础,占比60%。
省统考成绩
播音与主持类统考满分为750分,但实际计算时按以下方式折算:
$$
\text{折算后省统考成绩} = \text{统考分数} \times 2.5
$$
例如,统考得分为600分,则折算后为1500分。
三、示例计算
若某考生文化课总分为600分,省统考得分为600分,则综合分计算如下:
$$
\text{综合分} = 600 \times 0.6 + 600 \times 2.5 \times 0.4 = 360 + 600 = 960 \text{分}
$$
但需注意,综合分最高为750分,超过部分不参与排名。
四、注意事项
文化课成绩要求:
2024年新增了音乐类、舞蹈类等专业的合成总分计算规则,但播音与主持类仍按原比例计算。
排名依据:
综合分用于高校投档排名,投档线由高校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综合分确定。
以上信息综合自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及权威教育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