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艺术生的校考分数计算方式如下:
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
综合分 = 文化成绩 × 50% + 专业成绩 × 7.5 × 50%。
播音主持类
综合分 = 文化成绩 × 80% + 专业成绩 × 7.5 × 20%。
摄制、编导类
综合分 = 文化成绩 × 100%。
建议:
具体的折算方法可能会因年份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调整,建议考生在准备校考时,详细查阅当年的招生简章和相关政策文件,以确保计算的准确性。
声明:
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