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国家环保督察工作分批次全面启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第三批督察组进驻时间与地区(2021年4月6日-4月9日)
地区:山西、辽宁、安徽、江西、河南、湖南、广西、云南8个省(区)。
二、第五批督察组进驻时间与地区(2021年8月25日-9月26日)
地区:吉林、山东、湖北、广东、四川5个省,以及中国有色矿业集团、中国黄金集团2家中央企业。
三、其他相关说明
督察内容:
聚焦生态环境问题,包括应对气候变化、长江“十年禁渔”等专项内容。
社会监督:
督察组公开受理举报电话(如贵州组:8:00-20:00),鼓励公众参与监督。
以上信息综合生态环境部官方公告及权威媒体报道整理,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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