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现罪刑法定原则的经典名言是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这一表述精准概括了罪刑法定原则的核心内涵。以下是相关说明:
一、原则的核心含义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 该部分强调犯罪行为的认定必须基于法律的明确规范,任何行为若未被法律明确界定为犯罪,则不构成犯罪。这防止了司法机关随意扩大犯罪认定范围,保障公民行为的合理预期。
"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与“不为罪”相呼应,此部分指出即使行为被法律认定为犯罪,若缺乏相应的处罚规定,也不应予以处罚。这同样限制了国家刑罚权的任意性。
二、思想基础
罪刑法定原则以 民主主义和 尊重人权主义为思想基础:
民主主义要求国家重大事务(包括刑事法律规范)由人民决定,通过立法程序体现人民的意志;
尊重人权主义则强调法律需为公民行为提供明确指引,避免因法律模糊性导致权利被侵犯。
三、法律地位
该原则不仅是刑法的基本原则,也是 宪法原则,具有最高法律权威。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四、补充说明
罪刑法定原则通过“法定性、合理性、程序保障”三个维度实现限制司法权力扩张的目标:
法定性: 行为需符合法律明文规定; 合理性
程序保障:通过司法程序确保法律适用的公正性。
综上,罪刑法定原则通过明确法律边界、保障公民权利,成为现代法治国家刑事法律制度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