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艺考美术规则主要包含考试科目、成绩计算方式及录取原则等方面,具体如下:
一、考试科目分类
美术与设计类 (含雕塑、中国画、视觉传达设计等)文化成绩
:按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1.2-2倍划线(具体倍数因专业不同)
专业成绩:通过校考,按成绩排序录取(部分专业如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为2倍线)
书法类 文化成绩:
按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1.2倍划线
专业成绩:按比例计入综合成绩(40%)
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 文化成绩:
按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1.2倍划线
专业成绩:通过省级统考或校考,按比例计入综合成绩(音乐类750/300、舞蹈类750/300、表导演类750/300)
戏曲类 实行 省际联考
,成绩计入综合成绩
二、成绩计算方式
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 综合成绩 = 文化成绩 × 50% + 专业成绩 × 750/300 书法类: 综合成绩 = 文化成绩 × 60% + 专业成绩 × 40% 播音与主持类
综合成绩 = 文化成绩 × 70% + 专业成绩 × 30%
三、录取原则
分批次录取 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舞蹈类、音乐类、表导演类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戏曲类按省际联考成绩录取
平行志愿与顺序志愿
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舞蹈类、音乐类、表导演类不实行平行志愿,按志愿顺序录取;
戏曲类实行顺序志愿
成绩并列处理
若考生分数相同,依次按专业成绩、文化成绩、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排序录取
四、其他注意事项
考试时间: 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为笔试,音乐类含笔试+现场录制,表导演类含笔试+面试; 模拟考试
以上规则综合了2023-2024年最新政策,具体以当年官方文件为准。